聂树斌案

案件简介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5年被判处死刑。2005年,王书金供述自己为聂树斌案的真凶。“一案两凶”的结果引起全国舆论注意,并引发对司法公正的讨论。此后,河北政法部门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迄今已数年,并无明确答复。2013年6月启动对王书金案的二审。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的先河。

2014年12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母亲送达立案复查决定书。 

2015年3月17日,聂被执行死刑后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

案件评价

聂树斌,1995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核准执行死刑,时年21岁;十年后的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但在随后的八年时间里,尽管“真凶”坚持供述,但承办案件的检法部门却置若罔闻。在王书金供述之后的长达几年时间,河北公检法机关并未对其进行过提审,在对外宣称的复查期间,聂案中相关证人亦未接受过调查。2013年,聂树斌如果还活着,就快要四十不惑了,而今,留给世间的这桩“聂树斌疑案”,何时才能不再有疑惑?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人民日报》说:“每一个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也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聂树斌案,该有个结果了,不是吗?必须有一个公道出来,给那个已经逝去的生命,给那个“经过一个星期突审”终于供述了罪行的“凶残犯罪分子”聂树斌。迟到的正义要好过没有正义,人们对于法治的信仰,需要呵护更需要个案来印证,再也容不得这一拖多年的正义迟迟不来了。

案件后续

二次开庭

2013年1月28日上午,“聂树斌案”被害人康菊花隐私名誉侵权案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康菊花的父母将包括聂树斌母亲在内的7名当事人告上法庭。聂树斌的申诉代理律师刘博今律师因私人原因也没有来到出庭现场,但其助理石玉成表示,刘博今等当事人在整个申诉过程中并没有侵权的事实和故意,在涉及原告方亲属的文字中也未涉及侮辱、诽谤,这些文字也都没有超出过一、二审判决书的范畴。审判庭宣布2月1日将宣判。

三次开庭

2013年6月25日上午九点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参加旁听的有人大代表、学者、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及当地各界群众二百余人。聂树斌(1995年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的母亲张焕枝和聂树斌的姐夫申请旁听庭审,法庭予以准许。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答辩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而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答辩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庭审中,出现了中国诉讼史上罕见一幕: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称这桩犯罪行为是本方当事人所做,公诉方称被告人没有实施某桩犯罪行为。辩护人要求查阅检察员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材料,要求休庭做辩护准备。合议庭认为辩护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同意辩护人的请求,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再行确定。

公开审判

经历7年4次开庭后,备受关注的河北王书金案2013年7月10日二审落下帷幕。检方认为,18年前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那桩强奸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而王书金仍一口咬定:“那就是我干的。”其辩护人也认为,王书金的口供与这起案件卷宗中记录的很多细节相吻合,王书金就是这起奸杀案的真凶。最终,河北省高院未当庭宣判。

正式宣判

2013年7月10日上午,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河北省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王书金被认定非聂树斌案真凶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河北省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检察员所提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强奸、故意杀人案在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石家庄强奸、故意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复审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2014年12月12日,山东高院负责聂树斌案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会见了聂树斌近亲属和其代理人,依法向张焕枝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

律师获准查阅卷宗

2015年3月17日14时15分左右,聂树斌申诉案代理律师李树亭接到山东高院一位张姓书记员电话,正式通知他聂树斌案律师可以阅卷。由于是口头阅卷通知,李树亭和另一位代理律师陈光武将于明日一早赶到山东高院,拿到阅卷的书面通知后,即刻阅卷。这是聂被执行死刑后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

举行听证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 8日 举行聂树斌案复查工作听证会。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2月12日 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案以来, 该案复查工作的一次重要的进展。

听证会历时10多个小时,聂案复查合议庭的5位法官悉数到场,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分别发表意见。法院邀请的15名社会听证人员则始终在场,并就相关问题向各方进一步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