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中讲座
2011年7月8日上午,我所康永翔、谢美洁两位律师,受芝罘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烟台第十四中学邀请,为十四中的高中生同学们,做了题为“安全度暑期,做守法学生”的暑期法律安全教育。
讲座得到了街道办司法所领导及十四中校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同学们的热情欢迎,相关领导及广大学生均表示希望鲁信律师事务所定时来校举办此类活动。
康律师在讲座 | 康律师声情并茂 |
同学们热烈鼓掌欢迎 | 讲座后再次受到热烈欢迎 |
讲座结束,康律师、谢律师表达谢意 |
2011年7月8日上午,我所康永翔、谢美洁两位律师,受芝罘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烟台第十四中学邀请,为十四中的高中生同学们,做了题为“安全度暑期,做守法学生”的暑期法律安全教育。
讲座得到了街道办司法所领导及十四中校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同学们的热情欢迎,相关领导及广大学生均表示希望鲁信律师事务所定时来校举办此类活动。
康律师在讲座 | 康律师声情并茂 |
同学们热烈鼓掌欢迎 | 讲座后再次受到热烈欢迎 |
讲座结束,康律师、谢律师表达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