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一直将金融、保险专业定为律所发展目标。通过金融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团队合作、建立成熟完善的金融债权快速回收流程、运用综合法律手段保障债权回收、健全社会后援支持系统等,在金融业务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拥有明显的服务优势并赢得了极高的市场占有率。

鲁信年均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提示、授课、解答咨询、审查合同、尽职调查、金融新产品的调研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近千次;曾参与山东省联社对信贷合同的全面修改。同时,鲁信精通信贷、结算、担保、理赔、票据、信用证项下各类诉讼业务,在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涌现大量经典案例,包括在债务人无履行能力情况下,通过代位权诉讼使次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将一笔2400万元贷款起死回生;通过参与借款人的破产清算程序,运用破产法中债权人的监督权及债权异议诉权,以及向保证人追偿破产清算程序不足清偿部分,最终使1500万元债权得以全额现金回收;依据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法律规定,主张否认子公司法人人格、要求母公司与子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使回收无望的1000余万元债权得以回收;通过综合运用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使股东、破产重整企业均承担还款责任,使一笔形成在九十年代初、本息高达一亿元的债权的有了回收可能……

鲁信现与众多金融、保险机构建立了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包括烟台市辖区各家信用社(农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